一、数学科学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20个月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2020级的博士研究生需在本学期11月底前完成学科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
学科综合考核是博士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综合性考核,主要评估博士生的学术道德、理论基础知识和学术科研能力等,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如期参加,有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参加者,最多允许推迟半年进行(需提前申请,由学院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暂缓通过者允许择期另行考核(两次考核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综合考核由数学科学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形式含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和专家面试。成绩权重笔试占30%,面试占70%。
1、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及内容
数学科学学院成立由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任课教师组成的博士生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命题小组。笔试内容参照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学位基本要求”(附件1)统一命题,涵盖本一级学科所有的专业知识和核心课程(高级系统工程学)内容。满分100分。
2、专家面试细则及内容
学科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由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6名博导组成,学科带头人负责主持面试工作,秘书1名。
综合面试同博士论文开题相结合,第一部分:博士生本人就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做一次综合汇报,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考生详细介绍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选题依据、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预期目标和已经取得的研究结果等。第二部分:面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内容提问,考生回答问题。最后面试专家组给出博士生下一步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建议。面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内容及回答问题情况在“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面试记录表”(附件2)上填写面试记录。满分100分。
学科综合考核结果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总分,分为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三种,实行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3、第二次综合考核
对于第一次考核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允许进行第二次综合考核。博士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二次综合考核的有关信息,导师审核确认。二次考核的程序同首次考核相同,两次考核的原始材料均需要同其他培养材料一并存档。
二、数学科学学院2020级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安排
1、学科综合水平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地点:数学科学学院401室;
2、综合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26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数学科学学院206室,博士本人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考核结束后,秘书须将每位博士生的考核结果(“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表”范本详见附件3)及面试记录交学院,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基本要求.doc
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面试记录表.doc
附件3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表.doc
附:参加考核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导师 |
B2002001 |
刘施展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孙梅 |
B2002002 |
刘新进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夏先伟 |
B2002003 |
青婷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田立新 |
B2002004 |
涂媛媛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王俊 |